踏歌远行_【加更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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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踏歌远行》

 她看看林淑,又看看在自己身后看书的男孩,这是谁的房子?。

  但是发动不起来是次要的问题,主要的是很多人知道老夏有了一部跑车,然后早上去吃饭的时候看见老夏在死命蹬车,打招呼说:老夏,发车啊?

  霍家高门大户,霍氏更是桐城企业龙头,沈家是后起之秀,一向有意结交霍家,霍靳西却偏偏高冷孤绝,不给面子。今天不知道吹什么风,竟然请动了这尊大佛,沈星齐自然不敢得罪。

  沈嫣在慕浅对面坐了下来,神情平淡,我是代随峰来见你的。

  慕浅迎着他的目光,踩着自己的心跳缓缓走下楼梯。

  羽绒服里面,慕浅只搭了一件性感的抹胸小黑裙,短到大腿,勾勒出曼妙曲线,露出光洁修长的脖颈和莹白如玉的大片肌肤,配上她脸上勾人的小烟熏妆,分明是精心装扮过的。

  微风穿林而过,浅色的窗帘随风而动,慕浅趴在书桌上,数着手表上一圈圈转动的指针。
  林夙顺着她的视线一看,缓缓道:既然鞋子不合脚,早些扔掉就好,何必折磨自己。

  慕浅明知道这样穿着会让这屋子里很多人不高兴,却还是任性了一回。

  慕浅无辜道:我要是知道这个问题不能问,也就不会问了。霍先生,您说呢?
  霍靳西安静听着,视线并没有离开手头的文件。

  从她手头的资料来看,林夙和他的亡妻并没有孩子,可是眼前这个孩子是什么身份?为什么会在林夙的房子里?

  这位是慕浅小姐。沈星齐看着慕浅,挑眉,我刚认识的朋友。
  侍者刚带她走上一条中式回廊,慕浅的电话就响了起来。

  霍祁然目光停留在她画的霍柏年和程曼殊上,过了一会儿,他接过慕浅递过来的笔,学着慕浅的笔法,开始画霍靳西。

  慕浅伸手接过林淑递过来的米饭,顺口问了一句:林阿姨,这是谁的孩子呀?
  在我几乎所有的书里,对现代诗都有很多的讽刺,并且对诗人有很大的不尊重,一直到现在还是这样。我觉得古代诗歌却是一种很好的文体。在这方面,我绝对是一个倒退的人。古诗中出现很多很多经典的句子,至于到了现代诗,完全就是胡诌,而现代诗的诗人,大都是吃饱了撑的。在几十年的现代诗历史里,有写过几句不错的句子的,但是人都死了,而且都不是老死病死的,活着的,大都是在胡写。

  我们从小学习一门其他国家的语言,三年,三年,再一个四年,却从来没有怀疑过,整整十年,十年什么不能学通了,我就算学十年调酒,出来都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调酒师,拿的薪水不比翻译少。但是中国有无数人学了十年的英语,早上念晚上背,出来还是那破水平。为什么?是因为我们根本在违背自己的生活环境做一件事情。至于坐飞机都要找空姐用英语对话那纯粹是有病,两个英语讲得都有问题的中国人碰一块能对话出个什么结果来?不过倒是可以练胆。

  学英语没错,可是在什么别的本事都没有的情况下,学到头也只不过是一个翻译。如果有的家长执意要让自己的孩子变成翻译,那么不如直接将孩子送国外三年再回来比较好,虽然短时间投资大点,但是却能省下近十年时间。孩子当十年翻译,应该能回本了。
  对在场多数人而言,这是一张不属于桐城的陌生面孔,却也是令人兴奋的容颜。

  林夙转头与她对视片刻,似有所悟,微笑点了点头。

  他似乎正在看着她,又或者是在等着她。
  那人一拍机盖说:好,哥们,那就帮我改个法拉利吧。

  于是我们给他做了一个大包围,换了个大尾翼,车主看过以后十分满意,付好钱就开出去了,看着车子缓缓开远,我朋友感叹道:改得真他妈像个棺材。

  说完她就端起霍祁然的下巴,开始细细打量眼前的小男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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